| 武广该付多少租金仍“没数” |
| 编辑:专卖店长 资讯来源:百货商场小组 关注: 更新时间:2007-12-17 联系我们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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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末的武汉广场前人头攒动,节日气氛浓厚
始于2006年9月11日的武汉广场提租案出现新动向。经仲裁,汉港合资的武汉广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武广年租方案尚不具备执行力。
1995年1月14日,鄂武商和香港上市公司庄胜百货所属国际管理公司合资成立的武广公司与鄂武商订立20年租约,规定,武广开业起到首个10年结束时,租金逐年递增,至2006年达到6545万元。自第11年起,重议下一个10年的租金。
由于武广所在的物业是合资公司向武商租赁的,从去年开始,“武广每年到底应该向武商交多少租金”成为各方争议的焦点。对武商的股东来说,武广租金越高越有利;但对国际管理公司来说,租金提高意味着成本增加,合资各方从武广分得的红利会大幅减少。
2006年9月1日,三位小股东提出议案要求将武汉广场租金从每年6545万元提高到2.17亿元。当年9月22日,鄂武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武广提租”案。
2006年10月24日和27日,武广公司董事会两次讨论租金问题,7名董事一致通过将年租确定为1.07亿元,并形成会议纪要。随后,武广合资双方??国际管理公司和武商就武广提租标准出现分歧。庄胜百货派出的3名董事提出,在租金事宜最终解决前,武广公司须按照每年6545万元向鄂武商支付租金,但因鄂武商派驻的4名董事反对,未获得通过。
今年2月15日,国际管理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决鄂武商必须执行武广公司董事会在2006年10月27日形成的“会议纪要”。2月25日,国际管理公司还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鄂武商立即停止其利用作为武广公司控股股东的优势地位侵害武广公司利益的几项行为,包括抬高武广公司应付其余十年租金数额且阻碍武广公司支付租金,导致武广租金违反租约等。
昨日,武商公告称,日前已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仲裁庭认为,董事会的会议纪要或决议在形式与内容上只是合资公司自身的纪要或决议,在合资双方之间不具有直接执行力。如要达成这一目的,尚需将董事会的纪要转变为合资双方之间的协定。
武商内部人士称,“武汉广场提租案”最终结果仍不明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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