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便利店的鲜食过期了 损失究竟由谁来承担 |
| 编辑:便利店长 资讯来源:便利店研究组 关注: 更新时间:2007-10-21 联系我们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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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的鲜食过期了,一定要处理掉,但这笔损失究竟由谁来承担呢?前几天,市区可的便利店天空分店的一位员工就产生了这样的疑惑,她觉得公司把这笔损失转嫁到了员工头上,为此她拨打了本报热线88652000,希望记者帮忙把事情弄清楚。
“我们每月的工资都要被扣掉20~50元,开始我们以为扣除的是常温食品的盘亏。可是拿到这个月的工资明细账之后,我发现这笔扣掉的钱其实是过期鲜食的损失。”这位店员对公司的做法表示很不解,“这岂不意味着公司让我们为鲜食过期埋单?”
“照公司的规定,鲜食过期是可以全额补损的,这部分损失不应由我们承担。”这位店员告诉记者,为此事她找到了公司的高经理,要回了被扣除的工资。不过,她仍然有些担心,“这样扣与不扣好像也没有标准,不知道公司以后会不会再这样扣工资?”
在记者走访绍兴“可的”便利店的另外几家分店时,其他店员也表示了同样的困惑。他们告诉记者,自己也或多或少地碰到过工资被莫名其妙扣除的情况,但因为数额不多,他们也没有及时找公司交涉。
记者随后联系了绍兴可的便利店有限公司的高经理。高经理向记者展示了绍兴可的便利店的销售和补损数据,他告诉记者,“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总部每个月给我们的补损额度都要超出盘亏很多,对于超出的部分,我们还要以奖金的形式发给任务完成得好的员工。所以,基本上我们是全额补损,没有必要将鲜食过期的损失转嫁到员工头上。”
对于有些员工发生工资被扣除的现象,高经理这样解释:“由于某些门店的员工不能说明盘亏中部分物品的去向,所以我们要将这部分损失在他们工资中扣除。因为店里的商品琳琅满目,有时会遇到各种原因产生损耗,譬如遭窃等等,这是为了增强员工保管商品的责任心。”
高经理还告诉记者,“作为一个知名品牌,可的公司决不会乱扣员工工资,这一点请员工相信。有些误解可能是双方沟通不够造成的,只要店员能与公司多沟通,这样的疑虑是可以避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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