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分析人士剖析家乐福的合资策略 |
| 编辑:超市店长 资讯来源:超市研究小组 关注: 更新时间:2007-10-3 联系我们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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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证券分析人士说,家乐福已成为某种象征的代名词——在商业零售领域,家乐福意味着价廉、物丰,而在崇尚概念炒作的资本市场,家乐福带来的却是让人产生无穷想象的外资并购。
35%生存筹码
事情源起1999年7月。当时,国家经贸委与外经贸部曾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规定了关于设立中外合营企业的审批程序。之前的1995年,家乐福便已经进入中国,由于当时没有相应的规则出台,家乐福的经营并没有受到法规限制。
新的试点办法出台之后,关于家乐福违规经营的说法开始流传。今年2月8日,英国《金融时报》发布了一条爆炸性的消息:家乐福违反中国政府关于零售业开放的有关规定,中国政府将对家乐福采取整改措施。报道称,家乐福的主要违规之处在于它在中国开设的许多分店都只得到当地政府的认可,而没有获得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国家经贸委)的批准。
6月11日,国家经贸委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发文,勒令家乐福将其两家全资拥有的位于东北的超市至少35%的股权出售给一家中国公司。
之后,这种模式几乎成了家乐福处理国内其他违规超市经营的一种模式。熟悉家乐福的人士透露:“实际上,家乐福是以27家分店的35%股权为筹码,和中国政府部门进行艰苦谈判,最终获得了在中国的生存权。”
28亿元馅饼
来自家乐福中国总部的数字显示,家乐福在中国的27家分店2000年的营业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其中35%的股权转让给中方,这意味着每年至少有28亿元的营业收入将被重新分配。而且,在家乐福以后增加的新店中,这个35%的规定依然存在。
这块从天而降的馅饼惹得众多企业心痒难耐。
今年3月22日,辽宁成大拟利用配股募集资金10255万元收购家乐福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在辽宁省投资的商业企业35%的权益。这是家乐福方面向中方出售股份的开始。
在收购辽宁家乐福部分股权之后,辽宁成大又与家乐福一起开始了新的“圈地运动”。6月5日,辽宁成大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家乐福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立哈尔滨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
今年4月6日,ST昆百大也发布董事会公告,称公司将与荷兰家乐福(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将合资成立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从事各类商品的零售业及其相关配套服务。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万美元,其中昆百大投资42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5%;作为主要负责家乐福全球投资业务的全资子公司,荷兰家乐福(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将出资78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5%。
8月30日,津劝业也发布董事会公告,称公司拟以现有四家大型超市资产作为投资与荷兰家乐福(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合作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约为1000万美元,津劝业拟占有35%的股份,而另外65%由家乐福持有。
而来自家乐福中国控股公司的消息表明,在本月底,家乐福在国内还将有两家分店开张,和其他分店一样,这两家分店都是家乐福与中资公司的合资企业,家乐福在其中的持股比例均未超过65%。
家乐福“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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