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外零售巨头广州与房产商共谋双赢 |
| 编辑:超市店长 资讯来源:超市研究小组 关注: 更新时间:2007-10-3 联系我们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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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敢怒不敢言。近日因为东北最大超市倒闭而引发媒体对零售商和供应商微妙关系的普遍关注。
广州一位供应商向本报记者披露广州的情况。她说,从1997年好又多开张到现在,自己的公司一直是它的供应商,供应商是与零售商好又多共同发展的,销售给好又多的货物从开始的每年30多万元增到现在将近200万元,但随着好又多销售能力的增强和在广州零售界地位的提高,它对供应商提出的条件也越来越苛刻。结算期由月结45天(本月货款从下月1号起45天内结算)变成后来的60天直到现在的75天。
交纳费用的品种越来越多,额度也越来越大。要成为供应商,首先每店需交1万元的进场费,以前则很少。由于好又多的货架已经饱和而销售情况较好,很多供应商愿意给更多的进场费未获得接纳,不得不借助好又多现有的供应商。有幸成为供应商后,每增加一个新的品种需要支付500元的新品上架费。每个品种每店每年要给300~500元的条形码费,随着好又多在广州的分店由最初的一家增到现在的11家,这笔费用也成倍增长,但并非每家新店的销售额都能补偿相关费用。好又多每开一家新店,每个供应商需要提供赞助费5000元。开业周年纪念日、春节、国庆、五一等节日都要赞助,以前中秋节是不需赞助的,现在也要了。好又多还经常印刷发行促销快讯,要求供应商在上面刊登广告,每次每个品种500元,在广告承诺的促销期内,供应商要在平常供货价格的基础上再优惠10%。
这位供应商说,目前交的各种费用约占自己销售收入的10%左右,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只有通过提高毛利率来维持自己的利润水平,现在供应商的毛利率大约为25%,比零售商的毛利率高出1倍左右,毕竟自己承担了几乎全部的风险,销售额又比零售商小很多。
深圳沃尔玛不收这些费用,但要求供应商第一批货免费供应。如果零售商的销售能力够强大,供应商还是能够忍受这种“盘剥”的。据说,供应商其实也有自己的主动权,可以决定给哪个零售商供货,广州的供货商对那些新进入广州的零售巨头是有戒心的,一些著名的外资品牌在广州其实是由合资公司经营,财务能力可能名不副实,也需小心,重要的是要了解零售商的销售能力和财务状况。作为供应商,同行有时也互通信息,哪个零售商经营得好,哪个零售商经营得不好,基本都有个了解。上一页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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