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标准已经出台 部分超市仍在违规 |
| 编辑:超市店长 资讯来源:超市研究小组 关注: 更新时间:2007-10-18 联系我们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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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已正式实施,市区部分超市执行新标准情况不一(本报7月4日14版曾做报道)。在此期间,市区部分商家对新规定中个别食品能否列入新标准范围持有己见。
部分商家持有己见
一大型连锁超市工作人员认为,鱼丸是福州风味特色小吃,主要原料是鱼浆,而非以面米为原料的食品。因此,他们认为鱼丸不应列入速冻面米食品范围而强制下架。他们认为,7月1日正式实施的《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应该是推荐性标准,不能强制执行。
部门说法
9日上午,针对部分店家提出的疑问,记者咨询了相关职能部门。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黄科长告诉记者,从市场准入角度看,鱼丸不属于速冻面米食品范围。但现在,他没有看到《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至于鱼丸是否纳入该范围,他也不清楚,也不便于发表看法。
鼓山工商所负责人认为,超市现场自制的鱼丸,不应列入速冻面米食品范围。但如果是存放在冷柜中的鱼丸,则应属于速冻面米食品范围。
随后,记者咨询了福州市贸发局。市场处负责人认为,超市新鲜制作的鱼丸不能列入速冻面米食品范围。像海霸王等硬的鱼丸则应列入速冻面米食品范围。对于市场的执法问题,这位负责人说,新标准中没有明确,应该由商务部门牵头,质监、工商等部门配合,联合执法。
此外,记者还从福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了解到,他们也没有收到《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的文件资料。
商家:先按国家标准实行
就此问题,记者也采访了一家大型超市公共事务经理。陈经理说,鱼丸属于生鲜食品范围,新鲜制作的鱼丸可以散卖,但必须加防尘盖。对于冷藏的鱼丸,则要求厂家重新包装后销售。
对于鱼丸是否列入速冻面米食品范围,她们也持有疑义。她认为,既然商务部已经出台《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超市方面则应按照新标准实行。
市民:职能部门应规范商家行为
《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实施已有将近10天了,但有关部门至今还没有收到商务部出台的新标准。如何监督管理市场上待售的速冻面米食品,成为市民们关注的话题。他们希望职能部门尽早介入,规范厂家、商家的经营行为,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卫生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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