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市促销员咋能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
| 编辑:超市店长 资讯来源:超市研究小组 关注: 更新时间:2007-10-19 联系我们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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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日前完成的《成都市超市促销员劳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作为一种全新的用工形态,促销员已成为大小超市的生力军。然而促销员中绝大多数未签劳动合同,很多人也没有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因此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辞退促销员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促销员处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境地。《报告》提出在促销员中组建工会、积极维权是当务之急。据调查统计,全市超市共有促销员8650多人,占了超市总职工数一半左右。
《报告》认为,不签劳动合同是促销员面临的最根本、最紧迫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处处长杨川平认为,“促销员”这一称谓从客观上掩盖了用人单位和促销员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以及促销员的劳动者身份。很多用人单位由此称招用促销员是用来宣传、介绍产品的,属于营销范畴而非生产范畴。其次,通常促销员由本地经销商招聘,再派到超市上班,由超市统一管理和考核,但工资又是由厂家发放,而这些厂家多数不在本地。《报告》称,这种由厂家、经销商、超市、促销员四方构成的用人关系模糊交织,是绝大多数促销员未签订合同的技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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