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乐福模式之弊 |
| 编辑:超市店长 资讯来源:超市研究小组 关注: 更新时间:2007-10-19 联系我们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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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立彪
近日,在郑州发生的一起因供货商不满家乐福摊派月饼而采取报复行为,从而引发流血冲突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其所暴露出的一些行业潜规则,令人反思。一些业内人士把批评的矛头直接指向了家乐福模式,认为其所固有的弊端,助长了一直遭人诟病的行业潜规则,是此次恶性事件的罪魁祸首。
所谓家乐福模式,是相对于沃尔玛模式而言的一种商业零售理念及其一整套运行规则。基于低成本乃零售企业生存之本这一理念,沃尔玛确立了直接从厂家进货的原则,而其业务流程都围绕低成本运行形成,因而它从一开始就对供应商态度温和,总是设法建立与供应商的良好发展关系。同样基于低成本理念,家乐福却走了一条完全不同的路:它并不是从厂家直接进货,而是面对众多厂家的代理商大范围采购,通过代理商竞争获得低价。因此,如果说沃尔玛的盈利模式主要是通过商品的进销差价和通过降低供应链管理成本来获得,那么家乐福的盈利模式则主要是通过对供应商的强势政策间接获得的。
对于供应商而言,家乐福模式苛刻且不友好,但它们必须对其保持敬畏。最大限度地压低供应商的供货价格,可以使家乐福保持低价优势,这一点毫无疑问,也具有合理性,但依存于低价所形成的前端收费(即通常所说的“进场费”)模式以及所谓“单店作战”的放权模式,却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随着这种模式被其他零售企业和大卖场效仿推广,其弊端也在实践中不断暴露且日益突出。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这种模式容易导致恶性竞争和商业腐败。
与沃尔玛模式强调系统性和集权性不同,家乐福模式认为要实现规模的高速扩张,保持门店的灵活性并将权力分散和下放,至为关键。实践证明,这种“单店作战”模式在初期确实相当有效,但过于分散的权力也为后期的稳定发展埋下了隐患。由于各门店都具有商品定价、促销谈判、订货、商品陈列等多种权力,而每个门店从店长、处长到课长等管理层都是实权人物,加上家乐福内部监控存在严重缺失,这就为贪污的发生留下了空间。在文首提到的那个案例中,虽然家乐福一再强调自己绝对不会强求任何供应商购买它的月饼,但它承认摊派月饼的事属于个别主管的个人行为。这种牵强附会的解释显然没有什么说服力,因为就在这一事件发生前不久,家乐福中国总部刚刚向全国各地区通报了一系列被查处的内部腐败事件:北京CCU(城市采购中心)以及7家门店生鲜处相关人员被送到司法机关;东北区域几家门店生鲜处负责人被拿掉;深圳梅林店部分员工也被处理。
到底还有多少“个别主管”曾经有过这种“个人行为”,恐怕连家乐福自己都不清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一系列事件绝非意外,它们是家乐福模式的必然产物,“意外”只在于,供应商在表达不满时采取了它本不该采取的“报复”行动,而这种“报复”行动超出了双方所能控制的范围,一不小心让潜规则露出了地面。
虽然业内人士和政府管理部门早就认识到这种模式存在很大的弊端,但在目前市场供大于求以及由此决定的“渠道为王”的大背景下,家乐福模式仍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零供双方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一种新的商业模式。不过随着政府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市场自身的不断完善,家乐福模式受到的挑战会越来越多,这种商业零售[1] [2]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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