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丽晶案”中供应商与专卖店或零售商间的关系是对等的,供应商有权限制零售商的肆意打折,然而在中国,由于法律的瑕疵和行业协会等机构的有近乎无,沃尔玛在向供应商下订单时就等于宣告要大打打折牌,然而被挤出局的企业,充其量只能发出“浪莎式呼喊”。
沃尔玛去年开设“Metro 7”女装店等举措,目的就在于逐渐博得高端消费群体的关注。如今又花大钱作广告,将“永远低价”换了脸,其进攻步伐的加紧可见一斑。对于沃尔玛的中国供应商来说,切莫看到沃尔玛将提高采购价的苗头就早早窃喜,保不定一场灾难正在降临。同时,沃尔玛变脸无异于再给“中国制造”泼冷水——“低价至上”及各利益主体一盘散沙这两大软肋一日无改观,“中国制造”就可能一直给国际大鳄当玩偶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