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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净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10月16日下午,湖北恩施巴东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对辖区内一隐患超市进行查封,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10月7日,巴东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发现辖区美廉超市开业前未经消防部门检查验收,擅自营业,且该超市存在无应急疏散通道和各种消防设施配备不齐的情况, 一旦发生火灾,消费者将无法迅速逃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发生。大队消防监督员当场对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在到期后复查时,大队监督人员发现该超市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鉴于此种情况,大队监督员当场决定,依据《消防法》和相关规定对该超市进行了查封。


在查封时,大队监督人员依法对该超市负责人宣读查封决定,同时对该超市进行清场、断电,张贴封条,并向该超市阐明擅自撕毁封条的法律后果,以及重新申请开业的程序。该超市负责人表示,会正确认识和对待消防部门的这次依法查封,在停业期间,将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整改火灾隐患,争取早日成为消防安全合格单位。
为全力做好“十七大”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巴东大队多次组织监督人员对辖区内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结合错时工作制的要求,成立检查组,采取反复查、重点查、白天查、夜间检查等方法,争取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隐患,将消防监督工作做细、做实。此次对隐患超市的查封,是大队严格落实公安部“三条铁规”,保证“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的一项举措;也是大队狠抓消防监督工作,维护消防法律法规严肃性的一次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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