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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讯 徐某日前在台州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三门分公司买到10条软盒“中华”牌香烟,每条零售价740元,总价款7400元。
事后,他请内行人仔细查看了烟的包装标识和烟丝的质量,发现这批香烟是假烟。为此,他向三门县消保委投诉。
三门县消保委立即偕同当地的西城消保分会开展调查,并商请烟草专卖局一起鉴定,认定这批中华烟确为假烟。消保委人员组织调解时指出,根据消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一”。最终,商家在无条件全额退款7400元的同时,额外赔偿了7400元,两项合计1.4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