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市将设海鲜质检“专员” |
| 编辑:超市店长 资讯来源:超市研究小组 关注: 更新时间:2007-10-18 联系我们 进入论坛 |
|
|
|
|
|
销售的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检,并建立检测记录档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当地海洋渔业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绿色、有机水产品标志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水产品,可以免检。
记者注意到,《办法》明确指出禁止销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产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禁止使用的渔业投入品的;经抽检、查验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
一旦发生对公共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采取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时起一小时内向所在地乡政府和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理并自收到报告时起两小时内报告县政府和市海洋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及人数较多或者死亡病例的质量安全事故,应当立即报告省渔业行政部门,省渔业行政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省政府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上一页 [1] [2] |
| 【我来说几句】【查看评论】【开店项目库】【零售学院】【店家学堂】【店家论坛】【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