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皂 同顾客 长兴一超市给出两个价 |
| 编辑:超市店长 资讯来源:超市研究小组 关注: 更新时间:2007-10-15 联系我们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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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皂的标价和结账单上的价格不一致,尽管相差很小,但长兴雉城镇的李女士由此对商家的诚信产生了怀疑。 10月9日,长兴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举报申诉指挥中心接到了李女士的投诉,称其前一天在长兴雉城镇一家超市购买的10块“船牌”透明皂,标价签上单价是3.2元。晚上在家翻看购物小票时,发现10块肥皂竟有两种价格,其中2块注明单价3.2元,共6.4元,另8块没有注明单价,仅标了总价26.4元。李女士一算,这8块的单价是3.3元。
当时自己看得清清楚楚的,价格是3.2元,怎么突然变成3.3元了?李女士第二天就赶到超市问个究竟,部门经理解释说,这款肥皂现在有一个促销活动,凭会员卡可以享受3.2元的优惠价,但每次限购2块,当时因限购的标示牌从货架下掉落,因此李女士没有看到。但李女士对此解释并不满意,在协商未果情况下,她向工商部门投诉了。 在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超市不能提供关于该产品促销限购等相关的宣传海报、店堂公示等。根据有关规定,超市在没有明示的情况下,以“限购规定”为由,私自抬高价格的做法是一种价格欺诈行为,应按“一赔一”的原则赔偿李女士。同时,工商部门还对超市的行为作了进一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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