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卢龙县的邢先生在超市购物时不慎滑倒,右手被未按规定包铝合金边的柜台玻璃划伤。近日,在消协调解下,邢先生获赔4000元。
据了解,7月18日,家住卢龙县的邢先生来到县城内一超市内购物。在超市内,邢先生不慎滑倒,他用右手去扶旁边的玻璃柜台。由于该柜台未按标准用铝合金包边,邢先生的右手拇指处被柜台边角处划伤。经医院确认,其右手内侧神经划断,花去医药费、营养费等6000多元。
出院后,邢先生找该超市的负责人协商医疗费用等赔偿问题,迟迟未得满意答复。一个多月后,他到卢龙县消协投诉。县消协多次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该超市一次性赔偿消费者4000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