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探讨如何规范中国购物中心的定义与分类 |
| 编辑:购物精灵 资讯来源:购物中心小组 关注: 更新时间:2007-10-20 联系我们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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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新国家标准《零售业态分类》,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于200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零售业态分类和基本特点(购物中心部分)
三、一个企盼——与国际接轨的,又有中国特色的科学定义与分类的出现 1、科学定义与分类是现实的需要 购物中心产业已成为最重要的零售经营方式之一,而且已远远突破商品零售的界限,它对一个城市的商业环境改善、消费与休闲方式的改变、投资结构的优化、对经济繁荣的贡献等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和生命力。 定义与分类的不规范首先不利于正确引导投资决策。对购物中心的定义与分类的不规范造成对该产业一系列基本概念的混乱。投资者和资本市场必须有能力对各种类型的零售的进行业绩度量和基准确定,以了解相关的风险/回报和投资价格。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因无法正确参照对照物对投资项目市场环境的调研,效益的测算和同业竞争等情况的了解均会发生困难。如果一个新的购物中心分类不实用或不能转化为市场知识,其结果可能是使市场复杂化,混淆了市场的参与者,导致资本市场对整个零售业的不适当的配置。 其次,不利于行业管理。由于基本概念缺乏社会的共识,对任何现有的定义与分类方法就有可能缺乏普遍的认同,其结果是零售业态边界的模糊以至于互相冲突,更谈不上团结和调动业内力量实现有效的行业自律。概念的混乱也使商业立法发生困难,不利于通过行业管理和法制的力量促使该产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再有,不利于沟通交流。概念混乱使学术研究与交流发生困难。由于歧义丛生,使原本应专业化的工作变得难以深入开展和水平的提升。 因此,科学规范购物中心的定义与分类是购物中心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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