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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的药店数量在10年间从200家扩增到千余家,现在,这一扩张速度将放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的《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对乌鲁木齐市药店的开办验收标准提出了新要求,提高了药店的市场准入“门槛”。
按照新规定,在乌鲁木齐市开办药店,其企业负责人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药品知识,无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记录,并对企业经营行为和药品的质量负法律责任。规定还明确提出,药店要根据营业场所面积配备1~2名药师或中药师,并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新规定对药店的营业场所面积也提出了严格要求:设在市中心城区的药店,营业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设在非中心城区的药店,营业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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