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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就一些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高开办药店准入标准一事,请教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该人士表示,《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店的设置“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也就是说,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据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以及监管实际等来决定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
“这是监管部门权力范围以内的事情,我们不好过多评价。”中国医药商业协会连锁药店分会会长王锦霞这样对记者表示。
谈及平衡监管和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一位业内人士认为,首先是要实事求是,其次就是要合理引导。如果将门槛抬高到当地大多数企业无法达到的程度,这种政策就值得商榷。如何做到合理引导呢?该人士举例说,在广东,药店的证照严格禁止买卖交易,药店倒闭后必须注销经营许可证;其次是对新开药店严格进行审批。这样就使药店竞争处于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中,谁活谁死基本由市场来做主;而在上海,为实现“合理布局”,相关部门并没有硬性规定一个社区到底要开几家药店,而是根据人口多少、消费水平状况,提醒企业某个范围药店布
局已经够了,引导企业到更合适的地区开店。“老百姓居住的环境和条件不一样,在多大范围内需要的药店数也会不一样,‘一刀切’强制药店间距,不容易实现药店布局的合理性。”他说。
牛正乾也表示,企业都是逐利的,一般来说,人口密集、交通便利、消费水平高的地方是药店选址的首选,也必然导致药店扎堆;至于那些偏远地区,往往药店数量极其有限。要想吸引投资者到偏远地区开药店,相关部门必须有鼓励措施。“应该在政策上给予相应的支持。否则,投资者还是容易围着‘风水宝地’转。”
江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人士说,该局目前只是暂停受理新开药店审批,一旦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还是会重新启动审批程序。他透露,在该局的劝说以及引导下,已经有七八家计划开药店的投资者撤回了申请。
一家知名连锁公司在边远地区开了大量药店。问起具体效益,总经理一脸苦笑:“这些店基本上是亏的。从市中心往山区里配送,成本增加了不少,销售量又不多,国家又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我们能赚到钱吗?即使做公益,我觉得也应该有个限度。”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