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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药管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在整顿治疗医药流通秩序,净化医药市场的过程中,做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贯彻落实彭珮云国务委员关于把加强医药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药品管理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把药店办成受群众欢迎的放心药店的有关指示,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53号文件和14号文件精神,提出在全国立即开展“建设放心药店,规范服务行为”的活动。
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郑筱萸指出: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其职业道德、精神风貌、服务质量不仅代表企业及至行业的管理水平,而且关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建设放心药店、规范服务行为的是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端正经营思想,改善服务质量,树立国有医药商业信誉,发挥国有医药商业主渠道的主导作用。同时,这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实现进货、验收、储存、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管理,做到“承诺在外,功夫在内”,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把国有药店办成放心店,以促进实现整顿医药流通秩序,净化国药市场的目标。
店外悬挂国家医药管理局统一规定的“绿十字”标识,店内悬挂《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按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经营。这是“放心药店”的基本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