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社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简称为“入市”)成为中国近期一个热点。中国自2001年12月入世后,又在为“入市”而努力。作为“入世”顺理成章的延续,“入市”将对中国政治经济环境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并影响到中国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本文重点探讨在“入市”背景下中国零售业的发展问题。
一、加快“入市”是中国的必然选择
近来,我国推进“入市”的工作力度越来越大,中国全力推进“入市”有着深刻的背景.
2001年底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认真履行各项承诺,不断加快市场开放的步伐,进口额持续增长,2004年有望达到5000亿美元,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强,措施行之有效,基本建成了市场经济体系。但是,世界主要经济体至今尚未承认中国完全的市场经济地位,仍把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这_违背事实的不公正做法使中国在国际社会,尤其是在国际经济事务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并为此蒙受很大的损失,严重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非市场经济”(non-market economy,简称NME),旧称“统制经济”问题,它是冷战的产物,是西方国家在处理诸如基本贸易待遇和反倾销问题时,对社会主义国家采取的一种歧视性做法。其最直接的表现方式是在倾销案中核定成本时,以非市场经济国家定价受政府干预为理由,不拿该产品国内价来衡定,而是选取﹁个他们认为类似的市场经济国家为替代。中国的“非市场经济”禁锢的形成缘于加入世贸组织时,主要贸易伙伴坚持加入了四项对中国不利的条款,即有效期为12年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条款,持续15年的“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条款”(即“非市场经济条款”),期限为8年的“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和过渡性报告审议机制。这些条款的基本思想就是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
非市场经济地位给中国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一是在反倾销中其他WTO成员采用第三国替代的方法,而且选择的“替代国”很不合理,使我国出口企业在应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成为我国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当前,在全球范围内,平均每7起反倾销案中就有1起涉及中国产品,中国一直是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之一,也是最大的受害者。根据中国外经贸大学WTO研究院的数据,截至2004年2月,中国遭受的外国反倾销已经超过600起,为全球之最。更为甚者,我国积极应诉的胜诉率只有35.5%,这在客观上又进一步刺激某些WTO成员对我国的产品提起更多的反倾销申诉,同时打击了我国企业应诉的积极性,形成恶性循环。非市场经济地位否认我国建设市场经济的成果和现状,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毫无疑义,“入市”是中国必须尽快解决的重大问题。
事实上,中国的“入世”结束,“入市”即已开始。在各方不懈努力下,中国“入市”已获国家、行业和企业三大层面进展。在国家市场经济地位方面,2004年4月14日,新西兰率先宣布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从而使“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在发达国家中实现了“零”的突破;5月15日,新加坡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成为东盟中首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5月29日,中国和马来西[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