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在京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马来西亚联合公报》,马方表示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在行业市场经济地位方面,加拿大承认中国所有行业为市场导向行业,澳大利亚承认我国的水泥行业为市场经济行业。在企业市场经济地位方面,共有 28家中国企业分别在欧盟1999年至2003年立案的案件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中国企业在印度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案件已有6起。在韩国和泰国对我国产品提出的反倾销调查中,我国的企业也陆续获得了市场经济地位待遇。
此外,欧盟曾表示要在2004年6月底前完成对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评估。澳大利亚表示,在中澳决定开始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前,正式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美国已同意与我国建立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工作组,2004年6月3日,美国商务部就针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进行了第一场听证会。部分国家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中,明确承诺在其加入后不对中国使用非市场经济条款。但是,由于非市场经济问题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学术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实际利益的政治问题,我国的“入市”将是一个长期和艰苦的过程。
二、“入市”的本质及其对我国零售业发展的影响
中国“入市”的关键和核心问题是市场经济地位的标准问题。目前,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对市场经济地位有着不同的标准。如欧盟在 1998年4月颁布了第905号法令,允许中国应诉企业在反倾销调查中申请市场经济地位,判定市场经济地位以企业个案为基础,规定的标准共五条:市场经济决定价格、成本、投入等,没有严重的国家干预;有一套符合国际会计标准、独立审计的会计审计报告;生产成本和财务状况未因以前的非市场经济体制受到严重扭曲;确保破产法及资产法适用于企业;汇率变化由市场供求决定。
根据美国1930年的关税法案,非市场经济地位以国家为基础,被认定为“成本和定价结构没有遵循市场原则从而导致所售商品未能真正反映商品真正价值的国家”。该法案规定评判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有六条:货币的可兑换程度;劳资双方进行工资谈判的自由程度;设立合资企业或外资企业的自由程度;政府对生产方式的所有和控制程度;政府对资源分配、企业的产出和价格决策的控制程度,要求该产业的产品数量和价格决策没有政府介入,所有重要的产品投入都是以市场价格支付的;管理部门认为合适的其他判断因素。
尽管上述标准看似苛刻,尽管欧美出于自身经济利益和某种政治上的考虑,在执行市场经济地位标准时具有双重标准或存在吹毛求疵之处,但只要我们仔细分析,就可以发现这些标准是以现代经济理论为依据,其核心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经济运行中起到主导和支配性作用;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活动和管理的权利;政府不直接控制和支配经济运行和企业。
我国早就确定了在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难发现,欧美提出的一些市场经济地位的标准,与我国既定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并不具有实质上的冲突,有些实际上也是我们改革的目标。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启动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是一个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封闭市场”走向“开放市场”的过程。自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后,中国已经完全改变了过去由政府下达计划、管理生产、制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