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陈列的目的就是要让商品在货架上充分显示自己,最大限度地引起顾客的购买欲望,商品的陈列技术是非常关键的。合理、规范的商品陈列,必须掌握八项原则。 一.一目了然的原则。
1.商品陈列分类要容易选购。目前国内营业面积100 M2以上的便利店经营商品一般在2000到25000种左右,500到10000种左右。店内商品的大分类、中分类、小分类表示要清楚,不要混乱,使顾客进入店堂内很容易找到自己要购买的商品。
2.商品陈列位置要容易找到。商品陈列位置符合顾客的购买习惯,对一些季节性的、节日期间、新商品的推销区和特价区的商品陈列要显著、醒目,使顾客明白商品所表达的意思。
3.陈列的商品要使顾客容易看见。
商品要正面面向顾客。
商品摆放要从左到右,标价牌固定在第一件商品下端,作为商品位置起点标记和隔邻商品的分界线。
商品陈列在货架上端时,要稍倾斜,使顾客能看清楚。
陈列器具、装饰品以及商品POP不要影响店内购物顾客的视线,也不要影响店内照明光线。
二.容易挑选的原则。
1.有效地使用色彩、照明。决定货架上商品位置的时候,要注意商品外包装颜色搭配的艺术性,尽量使顾客感到舒适、醒目。对于鲜肉、鲜鱼生鲜食品柜,灯光可以选择淡红色,以增加商品的鲜度感。对于需要强调的商品,可以用聚光灯加以特殊的照明,以突出其位置,引起顾客注意。超市、便利店内要达到标准的照明度,使商品能清楚地展现在顾客面前。
2.陈列的状况要使顾客容易挑选。按适当的商品分类进行陈列,不要给顾客混乱的感觉。商品陈列的价格牌、商品POP牌摆放要正确,要明确显示商品的价格、规格、产地、用途等。尤其是特价陈列,就更要明确与原价的区别处。必要时可向顾客提供购物参考、购物指南、商品配置图等,使顾客进店后,马上就能找到自己所需的商品。
3.商品的陈列要使顾客有比较性的选择。同类商品的花样、颜色、尺寸有所不同,陈列时要便于顾客分清挑选。同类不同品质的商品陈列也便于顾客比较选择。在某类商品脱销时,要及时向顾客推荐展示代用品。
4.同类商品要垂直陈列,避免横向陈列。由于顾客选择商品不同品种时,视线上下垂直移动比横向移动方便,所以同类商品采取垂直陈列的方法,使同类商品在货架上的不同段位上都能享受到销售的机会。
三.便于取放的原则。
1.商品陈列的位置要恰当方便。如果顾客拿不方便,就会很扫兴,大大降低购买的欲望。所以货架上陈列的商品与上隔板应有一段距离,便于顾客的手能伸进去取放商品。这个距离要掌握合适,以手能伸进去为宜。太宽了影响货架使用率,太窄了顾客无法拿取商品。
商品陈列是还要考虑到顾客的身高。不要把商品放在顾客手拿不到的位置。放在高处的商品即使顾客费了很大的劲拿下来,如果不满意,很难再放回原处,也会影响顾客的购买兴趣。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