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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统一各店陈列配件的保管、使用与维护作业,以有效管理配件。
2、适用范围:各分店。
3、分店店总必须指定一名百货副理负责管理全店陈列配件(含配件仓库),并由该副理指定一位课级代理人。
4、各店需指定专用的配件室或适当空间作为配件仓库。配件仓库需配备钥匙两把,一把由专管百货副理保管,另一把由防损课保管。
5、配件管理作业流程: 一、订购: 需求单位按分店采购固定资产与耗品作业规范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表送店总经理签字核准后,由店总助理发电子邮件至总公司营运处设备采购组。同时,影印一份给专管百货副理留底,准备接管后续事宜。 二、收货与入库:
(一)进入分店的配件均须从收货区进场。 (二)专管副理(或代理人)须亲自验收进货的每一笔配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
(三)验收后即送入配件室储存,同时做入库登记。
(四)如遇卖场调整,大量配件进货时,可在验收后置于临时存放区,由各部门先行使用,待调整完毕后,再将留店配件送入配件仓库,同时填写配件入库登记薄。 三、请款: (一)供应商将发票、验收单(原件)交分店会计课长。 (二)分店会计课长填写资产设备维修单,连同用印申请(原件)、签呈(原件)、合同(叁份)、发票、验收单(原件)经店总经理、区总经理签核后,一并交由总公司财务处盖合同章及请款。 (三)分店会计课长通知设备供应商付款日期。 四、领用和归还: (一)各单位在换挡或卖场调整需使用配件时,请提前通知专管副理。由专管副理指定时间,统一集合领用人至配件仓库领取配件,并登记于配件入出库登记薄。 &n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