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四)杂货商品制造日期超过三分之一或有凹罐等情形时,皆须退回,生鲜商品则可检视其外观是否已腐坏,若已腐败须退回。
(五)商品验收时发现有拆箱或有其他异状时,应予全部清查,生鲜品则须每项逐一过磅检视。
(六)验收完毕,须将商品堆放在暂存区或直接放人卖场,再由现场人员确认,不可与其它进货商品混淆。
(七)厂商退货时须检附退货单,由验收人员确认品名、数量无误后,方可放行。
(八)厂商带回货品空箱,亦须由验收人员确认。
(九)公司员工购物,亦须由验收人员核对发票。
(十)验收高峰时段,验收人员应主动协助卖场收银人员或杂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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