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证得电脑部主管批准,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休息。
7.2 值班人员应依据设备清单和检查要求定时查看和检测设备使用情况,确保设备使用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3 值班人员应作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必须确认以下事项:
7.3.1 查看设备运行记录; 7.3.2 了解设备检测和维修后的数据变更情况; 7.3.3 确认交接班状态,签署值班日志。
7.4 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工作:
7.4.1 重大设备开启或即将关闭时; 7.4.2 故障尚未处理完毕; 7.4.3 交接班工作未完成时。
8 奖惩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据商场奖惩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9 其他
9.1 商场电脑部负责对本规定的解释和修订工作;
9.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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