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作业照明(Tast lighting),主要是指对柜台或收银台的照明; (6)建筑照明(Architectural lighting),用来勾勒商店所在建筑的轮廓并提供基本的导向,营造热闹的气氛。本文主要涉及商店混合照明方式中的重点——普通照明、商品照明和重点照明。一个商店的照明设计(Lighting design),是否能够切实地帮助商店实现商店照明的目的和效果,主要是由这三种照明方式的照明变量所控制的。 2、控制照明质量和效果的主要变量 现代商店照明是非常复杂的,一方面是经过科学实验已验证过的量化指标;另一方面是视觉印象的,以及由视觉印象所唤起的情感、趣味等非量化的对照明的主观感觉和评价。本节主要依据飞利浦照明的研究成果,给出各种类型商店的照度、色温度和显色性指数以及和普通照明相比的重点照明系数(Accent factor)。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不涉及照明的其它变量。 (1)普通照明:照度,根据本文第一部分"商店类型"一节对商店类型的划分,1和2类商店的照度值为600-1000Lux;3类商店为300-700Lux;4类商店为100-300Lux。色温度,1和2类商店为大于4000K;3类商店为3000-4000K;4类商店为3000K左右。显色性指数,1和2类商店为Ra=70-80;3类商店为Ra=80-95;4类商店为Ra=90-100。 (2)商品照明:照度,1和2类商店的照度值为700-1200Lux;3类商店为500-800Lux;4类商店为400-600Lux。 (3)重点照明系数(和普通照明相比):1和2类商店很少重点照明;3类商店为5:1;4类商店为15/30:1。 在商店照明设计中对这些量化指标,设计单位宜反复演算,电器工程师和照明美学设计师应通力协作,有条件的要借助照明设计软件,进行机上模拟和验算。这些量化指标的相对确切,不仅涉及到照明质量和效果的评价,而且涉及到用户成本。另外,在光源的选择、照明器和电器附件的配套方面,亦要通盘考虑。目前商店照明设计和工程存在很多问题:有的大型连锁超市的管型荧光灯裸装缺少配光,这不仅造成光效和能源的浪费,而且有眩光;一些时装专卖店由于设计单位不专业,普通照明和重点照明不明确、混乱,普通照明的照度太高、灯布置得太密,这不仅浪费,而且重点照明也无法突出;橱窗用太多的卤钨灯,而未采用光效更高的金卤灯;还有的商店竟然把节能灯露在灯具外一截;普遍存在光色的选择不当,气氛可疑,等等。 3、照明应用中的若干技巧 (1)在上一节给出的指标范围内,越高级的商店基本照明的照度可设计得越低些,顶级商品专卖店,尤其是顶级时装专卖店基本照明甚至可以低于本文给出的最低值100Lux,但不能低于75Lux。在这个基础上把重点照明系数拉高些,使明暗的对比度加大。但由于视觉健康的约束,重点照明系数不能超越本文给定的最高值。本文第二部分“作用的机理”一节详细分析了明暗对比对视觉和心理的意义,特别指出:“合乎比例”的亮度对比、明暗对比使视觉满意、和谐,这种和谐导致愉悦的心情,这样的情绪容易作出购买的决定。 (2)增强光影的戏剧性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