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建立健全现场管理、消费者投诉受理、服务质量考核管理等制度。
第十六条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对消费者投诉反映的违反本规范的促销行为,经核实,应当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披露。
第十七条 各相关行业协会应积极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加强对会员企业促销行为的行业自律监督,在行业内推广实施本规范。
第十八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引导经营者规范促销行为,监督本规范的实施。政府价格、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应依法定职责,加强对经营者促销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经营者依法查处。 第十九条 本规范自二○○五年三月十五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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