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卫生间设置与管理规范(试行) |
| 编辑:零售学员 文章来源:零售学校小组 关注: 更新时间:2007-11-9 联系我们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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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卫生间是首都窗口行业文明的重要体现,为突出“以人为本”的经营服务理念,提高流通领域消费环境的卫生水平,根据DB11/T190-2003《公共厕所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GB/9670-1996《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和JGJ50-200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大型商场超市(以下简称:商场),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大型商业店铺,主要包括GB/T18106-2004《零售业态分类标准》中的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百货店、家居建材商店,以及各类型购物中心等。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卫生间,是指附建于商场内部为消费者提供使用的公共卫生设施。
第四条 卫生间应符合《标准》的设计要求。见下表:
第五条 卫生间设施。 (一)内部建设。 1. 男、女卫生间应设置封闭式独立厕位。 2.应设置大便器、小便器、洗手盆等基本卫生设施,并按照《标准》和本市无障碍设施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卫生设施设备。 3.利用面积:平均3-5平方米设一个大便坑位。 4.室内高度:应与主体结构基本相符,以不低于3米为宜。 5.室内顶棚:防潮、防火、耐腐蚀材料吊顶。 6.室内墙壁:贴高档或标准面砖到顶。 7.地面、蹲台:铺高级或标准防滑地面砖。 8.应采取机械排风方式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外排,温度应与购物环境基本相符。 9.室内照明应使用节能灯。 (二)厕位比例。 1.男、女厕位比例(含男用小便器):以1:1.5-2为宜。 2.男卫生间的大便器与小便器的比例:以1:2-3为宜。 3.坐、蹲位大便器比例:以2:8为宜。 (三)大便厕位。 1.大便厕位面积:以(0.9-1.2m)×(1.2-1.5m)为宜。 2.无障碍厕位面积:以(0.9×2.05m)为宜。 3.无障碍专用卫生间:以(2×2.1m)为宜,并安装应叫器或应急设备。 4.大便厕位隔断板(门):高度1.8m以上,内锁式门销,并能由管理人员从外开启。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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